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最高法微信公众号消息,最高人民法院29日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着力提升涉老司法能力、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促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
本次发布的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采取恰当方式着力解决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法律适用难题。案例一中,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平等原则,强化保护理念,明确了“老年人体质的客观情况并不当然影响护理依赖费等赔偿数额”规则,既解决了个案中的法律适用难题,也有效避免形成老年人受损赔偿中“身体越弱护理费越少”的悖论,还有利于引导社会各方面重视和聚焦高龄老年人保护中的一些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是就法律规定的公职监护、遗产管理等制度提供可行的规则指引,释放制度红利。案例二中,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独居的部分失能的老年人意愿、生活居住情况等,指定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作为监护人,激活公职监护制度,确保老年人在无其他监护人的情况下老有所养、老有所安。案例四中,人民法院结合老年人生前就医情况、遗产所在地情况等认定住所地并指定相应的遗产管理人,确保遗产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为孤寡老人遗产的管理和恰当处分提供可行的规则,也激励养老行业和机构诚实履行义务,提升服务质量,实现更好发展。